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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2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 |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务部门: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2022年度驻石省教育厅直属高校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和党务部门负责人述职 1.本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采取书面形式述职,不再组织现场述职。 2.请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和党务部门负责人认真阅读《述职报告》,结合平时了解的情况,匿名填写《测评表》(另发)并密封。请于3月13日下午5点前委派专人将《测评表》投至组织部B313办公室指定票箱。《述职报告》为内部资料,请注意保存。 3.请认真填写《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综合评价意见表》(见附件1),纸质版交到组织部,电子版发至组织部邮箱。 二、基层党支部书记述职 1.基层党支部的述职评议、考核评价和整改落实工作,由各二级党组织根据本单位既定安排组织开展。 2.请二级党组织于3月31日前将本单位《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等次表》电子版(见附件2)发至组织部邮箱。 三、整改落实 述职考核结束后,各级党组织书记要结合此次述职评议考核以及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统筹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扎实抓好整改。
2023年3月9日 |
| 供稿:党委组织部 |
| 发布日期:2023-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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